1.目前租的房子是在渔村自建房,房东没有房产证,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材料?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租赁证办理窗口回复:
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吉阳区迎宾路房产交易中心二楼租赁窗口办理,所需材料:提交经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报建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目前我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范围仅限于国有土地上的租赁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屋租赁尚未纳入监管范围,有疑问可致电租赁证窗口(31095939)咨询。
2.现在在三亚工作有一年多了,想把之前在外省交的社保转回来,需要准备材料?
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回复:
外省社保转移至三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在三亚参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原外省需停保;
(2)外省户籍,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无法申请转入;
(3)关于外省缴费记录存在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以上的参保人员,根据(人社部〔2016〕5号)及(人社厅发〔2019〕94号)规,对于2016年11月28日之前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3年(含3年)的,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承诺书。
对于2016年11月28日之后发生的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纳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不得通过事后补办的方式开具。针对外省缴费记录存在个体补缴的参保人员,根据《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的有关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跨年度补缴属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无法接收。
办理流程:如符合以上3点条件方可办理申请转入,参保人可通过网上或柜面办理申请,网上转移申请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临时账户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无法网上办理):
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
2.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
3.使用火狐、谷歌浏览器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http://ggfw.hainan.gov.cn)” 。(您可关注“三亚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社保互动→常见问题→单位网厅和个人网厅操作指南,根据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医疗保险转入您可咨询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已开通网上转移渠道,如已开通您可通过海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海南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线上转移。柜面办理基本医疗转入需提供【医疗参保凭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填写《基本医疗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各一份,至三亚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转入。柜面办理基本养老转入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填写《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各一份;若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的参保人员(本省户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至三亚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转入。
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询。相关业务电话号码如下;社保关系转移业务电话:0898-38815989、0898-38219875。
3.异地驾驶证到期了,是否可在三亚更换驾驶证呢?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复:
驾驶证期满换证:1.可以异地办理。2.可通过手机交管12123软件业务板块中的“驾驶证补换领”办理转入业务,办理前先做体检,而后申请办理,可以一并办理期满换证。如不清楚如何操作,也可持身份证到车管所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4.家住崖州区梅东村,想在自己家里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吗?
三亚市崖州区发改委回复:
个人自用充电桩需村民自备充电设备,到供电所报接入申请即可;
南方电网三亚供电局回复:
需要产权证明(土地证,房产证,报建证,村委会证明其中一项都可),以及产权持有者本人即可在线在南网申请电表。
5.自己的电动车停在三亚动车站附件的马路边被交警拖走了,该怎么处理?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复:
请带上车主本人相关证件前往三亚动车站交警岗亭核实处理。
6.三亚户口的人员可否使用外省公积金在海南买房?
海南省12345热线回复:
在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或已结清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及购房相关材料向我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执行存贷挂钩政策。
7.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后,是否还能正常进行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上限是否会降低?
海南省12345热线回复:
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套公积金贷款住房而提取的缴存额,可计入测算。
8.首套房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清贷款后再买另一套房时是否可以再提取出来付首付?
海南省12345热线回复: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款:职工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家庭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省缴存职工,购买本省新建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该政策不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外省自住住房的购房首付款。
办理渠道及办理材料:职工可提供个人身份材料、备案的购房合同通过“海易办”APP或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
“海易办”APP办理步骤要点:
职工登录“海易办”APP,进入“公积金”模块,选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按对应业务选择),录入备案合同号,选择提取资金转“开发商”,录入“个人已付首付款”、“开发商待收首付款”及其他相关信息,并上传业务材料后提交即可。提交时,应再次核对收款账户是否与合同的一致,确定后再提交。
9.三亚交灵活就业保险,男女分别是多大年龄退休?
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回复:
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即可办理退休。办理退休时间以形成时间最早的人事档案材料上记载的出生年月为主,到龄当月工作日均可向我中心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10.蓝牌电动车想要换成绿牌电动车,旧车如需报废,该如何申请?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复:
已注册机动车如需办理报废注销业务,需将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交售由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三亚报废公司名称(海南嘉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13976280004)。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业务咨询可拨打88869006、8886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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